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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政策文件-熱點問答-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納稅人如何享受免征優惠?一文讀懂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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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疆熱點問答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錄2023年以來國家延續、優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50項稅費優惠政策,幫助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今天帶你了解:增值稅起征點政策↓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優惠內容
1.納稅人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2.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3.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
享受條件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享受方式
個人可在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線上、線下渠道辦理代開發票、繳納稅款等業務。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轉載連接: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sszc/rdwt/202401/t20240112_125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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