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的通告
摘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8號)規定,現將2020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的納稅人名單予以發布。 納稅人,納稅信用[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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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是差額扣除前還是扣除后的銷售額?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第五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鳖A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指差額扣除后的銷售額。 繳納增值稅[詳情]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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