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推出系列服務措施提升企業退稅效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稅務總局聚焦納稅人辦稅需求,持續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簡化辦稅流程、精簡申報表單、智能化改造退稅審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稅服務舉措,并對出口退稅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優化,逐步建設以服務出口企業為中心、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退稅系統。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6月30日,新系統在全國順利上線,將進一步減輕出口企業退稅負擔,更好服務外貿市場主體、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這是稅務總局在黨史學習教育不斷走深走實的重要階段,結合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出的又一重要舉措。 吉林省,企業退稅[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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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哪些稅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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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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