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申報 系統提示 必須 提交 “適用 加計抵減政策 聲明 ”,我去年 已提交,為何 還要 再提交 ?
答: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 增值稅發票 管理 等有關 問題 的通知 》(國稅發 〔2009 〕33 號)規定 ,凡符合 《財政部 關于 明確 生活 性服務 企業增值稅 加計抵減政策 的通知 》(財稅 〔2009 〕87 號)規定 條件 的生活 性服務 企業 ,應在年度 首次 確認 其適用 15 %加計抵減政策 時,通過 電子稅務局 (或前往 辦稅服務廳 )提交 《關于 實施 15 %加計抵減政策 的說明 》(見附件 1)。 增值稅,增值稅申報[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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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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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版權的侵權怎么處理,侵權行為一定要有損害結果嗎,侵權責任的三種類型,如何認定專利侵權[詳情]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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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宣傳進汽博會 利企惠民辦實事
近日,長春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走進2021年第十八屆中國(長春)國際汽車博覽會,在2號展館設立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臺,為群眾進行車輛購置稅相關稅收政策宣傳,實現納稅人買車、繳稅一站全解決。 長春市[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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