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施策 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召開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會議上,吉林省省長韓俊充分肯定了吉林省稅務系統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方面的做法,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加強交流,力爭取得更大成效。
吉林省稅務系統以納稅人繳費人的需求為導向,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市場主體發展創造了寬松便利的稅收營商環境,助力更多企業“翻山越海”來投資。 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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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產稅稅率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四條規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的稅率,個人出租住房房產稅,房產稅,個人出租住房房產稅為4%[詳情]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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