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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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制度護航讓老舊小區改造提速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關乎民生福祉,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日前,重慶市城市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重慶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針對項目的計劃、資金、設計、實施、驗收等全流程管理作出規定。這是國內省級層面首個出臺的專門針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管理辦法,因而備受關注。 重慶市,制度維護[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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