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
1.如果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第(三)、(四)項,符合“(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稅務[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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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稅務力量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積極貢獻稅務力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點幫扶、加強東西部協作、深化消費幫扶、加強人才培養、健全長效機制等六個方面,對稅務系統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出明確要求。 脫貧攻堅[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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