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企業2021年補繳了2019年的房產稅,想問一下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可以在2021年扣除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房產稅,納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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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負債跟預收賬款如何區分?
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收錢再提供商品。預收賬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貨期等已確定,而合同負債是商品和交貨期等還不確定 合同負債,預收賬款[詳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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