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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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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論證
稅務規范性文件關系到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關系到稅務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稅收法治建設,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第53號修改)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開展了稅務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清理結果,現制發《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主要內容
經清理,本《公告》公布失效廢止11件稅務規范性文件,其中6件全文失效廢止,5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
三、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解讀人:何景琴;
聯系電話:0571-87668981。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4/12/3/art_7575_628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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