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上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誤,能否直接作廢重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詳情]
2021/6/25
60
政策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解讀
政策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解讀 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的趨勢,電子發票全面普及,電子發票信息化,全面實行電子發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改革,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電子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詳情]
2023/4/2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