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1號)規定:“二、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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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獲政策減免一萬余元
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年度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困難減免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受理,對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納稅 增值稅,增值稅減免[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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