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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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成效初顯
小微穩,市場活;小微興,百業旺。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我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一直以來,小微企業都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呵護小微企業成長是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盏闹匾獌热荩欠战洕鐣l展大局的關鍵之舉。
今年5月,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惠苗政策進萬家”“助苗服務優體驗”“護苗成長促發展”3大類主題活動12項行動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稅務總局部署,與各地工商聯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春雨潤苗”專項行動起好步、帶好頭、出好彩。
助力小微企業[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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