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個稅減免稅額計算等相關問答
1.A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2021年第1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第2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其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和減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答:2021年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50萬元×12.5%×20%=1.25萬元;減免稅額=50萬元×25%-1.25萬元=11.25萬元。
第2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相應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那么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萬元×12.5%×20%+(150萬元-100萬元)×50%×20%=2.5萬元+5萬元=7.5萬元;減免稅額=150萬元×25%-7.5萬元=30萬元。 企業所得稅,個稅減免[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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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革推動公證事業高質量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曹建明率全國人大常委會公證法執法檢查組來滬開展執法檢查,市委書記李強昨天與執法檢查組一行舉行座談。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卓慶、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員張蘇軍出席有關活動。 上海市[詳情]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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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智能、更便利 各地稅務部門服務舉措再上新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扎實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地稅務部門不斷創新服務舉措,通過上線智能新系統、創新平臺服務措施等方式,為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省時減負擔。
“以前收了村民社保費后,還要跑到辦稅廳去匯繳、打印憑證,現在有了移動繳費終端,可以隨時收費隨時打票,又方便又省事。”貴州貴定縣云霧鎮的代收員方國鋮說。 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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