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詳情]
2021/6/28
24
稅務總局發布三個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推動稅費紅利直達快享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將分散于不同稅種單行文件中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分類匯集、全面解讀,便于不同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及時全面知政策、會操作、能享受,推動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貴州省,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8/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