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稅改革即問即答
一、請問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否只有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允許加計抵減?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增值稅,深化增值稅改革[詳情]
2021/7/9
29
民政福利優惠政策
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 社會福利,勞動能力,優惠政策[詳情]
2021/8/26
19
注冊香港公司費用
香港公司注冊包含現成公司和新公司,收費情況:
(1)購買現成公司收費:按所選公司條件定價
(2)注冊新公司收費:7580 RMB (2018年3月1日起) 注冊香港公司費用,香港公司注冊費用[詳情]
2022/2/20
21
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所屬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額單位:人民幣元(列至角分) 扣繳義務人(被投資單位)情況 名 稱 納稅人識別號 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 序號 姓 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稅優識別碼 保單生效日期 年度 保費 月度 保費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