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2021年稅務優惠政策,2021年小規模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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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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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節能減排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政策梳理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 行業稅收優惠,稅收優惠[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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