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是差額扣除前還是扣除后的銷售額?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第五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指差額扣除后的銷售額。 繳納增值稅[詳情]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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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認定[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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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告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間,用人單位(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含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雇主)繳納失業保險總體費率均為1%。 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稅務[詳情]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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