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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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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吉林政策解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規范稅費執法依據,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對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公告》公布了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以方便納稅人、繳費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公布了11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以及具體失效廢止的條款和內容。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2021年第3號)
轉載連接: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21/10/8/art_312_425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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