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28
恢復重建稅費優惠政策措施宣傳手冊
對新鄉衛輝等部分受災嚴重、尚未恢復工作條件的地區,實行同城通辦或市局機關待辦核準退稅,確保出口企業及時獲取相關出口退稅款。 河南省,稅務問答,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8/12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