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解讀《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要求,省政務局牽頭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同步編制《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事項指導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制定《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書(范本)》和《申請人承諾書(范本)》,廣泛征求吸納了省直部門和市州意見建議,并根據省司法廳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再次修訂完善。6月16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 湖南省,經營許可方案[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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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稅收優政策,你絕對想不到!
1、企業所得稅
西藏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9%(內地企業所得稅率25%)
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西藏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企業的總機構在西藏而分支機構不在,其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總機構在區外而分支機構在西藏的,該分支機構也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區國稅局緊緊抓住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賦予的特殊稅權,確定以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為優惠政策的路徑選擇,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財政政策[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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