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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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清理損失,在納稅籌劃上的應用案例
對企業毀損、報廢、被盜的固定資產,以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減除殘值、保險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固定資產毀損、報廢、被盜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納稅籌劃,納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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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稅務優化營商推新舉措
全國首家實現增值稅留抵退稅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報退合一”,將小額智能便捷退稅限額由500元漲至5000元,惠及萬千小微企業,國內率先實現增值稅發票“全票種、全流程、全線上”自動審批……記者6月16日獲悉,北京市稅務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系列化改革又有了新舉措。 北京市,稅務優化[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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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制造業企業,假設2021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具體應該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減稅降費政策即問即答(2021年第二期)》明確,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根據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區分為費用化和資本化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加計扣除,具體為: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制造業企業所得稅,企業稅籌[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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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答:通俗來說,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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