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是否有調整?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保障部,財政部[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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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納成本,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決定在上海市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稱全電發票)試點工作 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稅收征管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詳情]
2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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