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稅收優政策,你絕對想不到!
1、企業所得稅
西藏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9%(內地企業所得稅率25%)
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西藏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企業的總機構在西藏而分支機構不在,其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總機構在區外而分支機構在西藏的,該分支機構也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區國稅局緊緊抓住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賦予的特殊稅權,確定以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為優惠政策的路徑選擇,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財政政策[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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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以減除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年度匯算時四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后可減除的項目有:(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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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
一、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以下簡稱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第一條所稱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具體按以下條件確定: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建筑行業稅收優惠政策,江西九江稅收優惠政策,上海臨港稅收優惠政策,海南海口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案例[詳情]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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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減免政策依據及代碼目錄
消費稅減免政策依據及代碼目錄 序號 減免項目名稱 政策名稱 減免性質代碼 1 橫琴、平潭區內企業銷售貨物免征消費稅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橫琴 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1號 消費稅,消費稅政策[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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