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的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增值稅改革,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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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票管稅"走向"以數治稅" 我國稅收營商環境再優化
近年來,我國稅收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范性、便捷性、精準性不斷提升。隨著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稅務監管體系持續完善,市場主體發展正迎來更趨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稅收環境[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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