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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一年內都沒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怎么辦?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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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員工如果沒有及時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以致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未享受扣除的,員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1017143013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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