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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將房屋權屬由丈夫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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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定:“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3/11/21/art_10996_318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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