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選擇按季納稅)卻不能享受小微優惠的幾種情形
情形一: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
某納稅人某季銷售額為6萬元,均為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則該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也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寫《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不得開 小微優惠,納稅優惠[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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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智能、更便利 各地稅務部門服務舉措再上新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扎實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地稅務部門不斷創新服務舉措,通過上線智能新系統、創新平臺服務措施等方式,為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省時減負擔。
“以前收了村民社保費后,還要跑到辦稅廳去匯繳、打印憑證,現在有了移動繳費終端,可以隨時收費隨時打票,又方便又省事。”貴州貴定縣云霧鎮的代收員方國鋮說。 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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