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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現有一批使用過的生產設備,該設備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我公司此前并未計算抵扣該設備進項稅額。現將該設備用于境外投資,請問可以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嗎?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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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現有一批使用過的生產設備,該設備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我公司此前并未計算抵扣該設備進項稅額。現將該設備用于境外投資,請問可以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嗎?
答:可以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該設備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下列公式確定:
退(免)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已提累計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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