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問答 2021年供暖期結束后,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是否有延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供熱企業增值稅 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8號)第一條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2021年供暖期,免征增值稅,供熱企業,采暖費,稅優惠政策[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征求《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提供企業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服務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附解讀)
納稅人可通過重慶市電子稅務局進入“企業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模塊進行申報。納稅人還可根據辦稅習慣,選擇使用原申報模塊進行企業所得稅、財產行為稅申報。 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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