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3%征收率的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減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8/7
35
稅務“放管服”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我們將按照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和稅務總局的最新部署,切實貫徹,立刻行動。”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有乾日前表示,北京市稅務部門正以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契機,醞釀推出更多稅務“放管服”實招硬招。 貴州省,放管服[詳情]
2021/8/2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