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3年2月25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3〕339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全省國稅系統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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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保減免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今年底
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稅務局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延[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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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相關負責人解讀階段性“免減緩”政策
2月20日,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稅務總局、醫保局等五部門相關負責人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企業階段性“免減緩”社保、醫保和住房公積金政策可為企業大量減負,相關政策對于基金影響總體可控,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保障。[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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