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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熱點問題解答九十六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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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西熱點問答
問: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能夠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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