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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稅費類(2023年2月熱點問題)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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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熱點問答
1.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答: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22〕47號)第一條規定,支持政策對象為全年上繳工會經費低于1萬元(不含)的小額繳費工會組織。
2.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實施時限是什么時候?
答: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22〕47號)第二條規定,支持政策暫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經費返還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22〕47號)第三條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用人單位要依據《工會法》有關規定,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上級工會要建立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收繳臺賬,按照調整后的經費上繳周期及時匯算其年度上繳經費,并于每年11月底前足額返還其上繳的工會經費。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繳納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十條規定,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在計征房產稅時,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價款是否計入房產原值?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三條規定,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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