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問答 最近出臺了新的加計抵減政策,發現之前符合條件但是沒有享受,還可以享受嗎?
2023-03-01
30
來源:浙江熱門問答
問:最近出臺了新的加計抵減政策,發現之前符合條件但是沒有享受,還可以享受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2/27/art_13314_581645.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