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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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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服務管理,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我局對現行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稅務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必要根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稅法體系,規范稅務機關行政執法,便于納稅人及時了解掌握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變化情況。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礎上,持續開展文件清理工作,對需清理的稅務規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統一公布、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文件目錄。
三、主要內容
本公告的稅務規范性文件84件,全文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20件,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8件。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1/3/4/art_7575_49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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