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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政策解讀 關于《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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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政策解讀
云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8號)(以下簡稱《公告》),為方便納稅人理解,現對《公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服務業在經濟發展和穩定就業中起到重要作用,當前因受疫情等影響存在一些特殊困難,今年國家實施更大力度減稅降費政策,聚焦服務業紓困發展,增強市場主體活力。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屬于財產稅,是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繳納的固定稅收。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支持房屋業主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租金,我省在落實對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予以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的基礎上,在地方稅政管理權限內,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出臺了此項稅收優惠政策。為確保稅收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明確的事項
《公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明確適用免稅政策的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的范圍和免租期的計算;根據現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繳納的有關規定,明確辦理時限和享受方式;明確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納稅人依法享受階段性優惠政策期滿后,不影響繼續適用其他稅收優惠;公告印發之前已繳納應予減免的稅款,在納稅人以后應繳納稅款中抵減或依申請予以退還。
鏈接: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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