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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憑證上記載不同的經濟事項應如何計稅貼花?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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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文件規定:“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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