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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創業稅收優惠知多少?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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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稅屋
又是一年畢業季。夢想創業的學生朋友們看過來~申稅小微為您整理了一份關于大學畢業生們創業的優惠政策!快來看看吧!
01、適用對象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
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02、優惠政策內容是什么?
一、限額標準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注意:上海的限額標準為14400元。
二、年度應繳納稅款
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小于扣減限額的,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稅款為限。
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大于扣減限額的,以扣減限額為限。
03、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同)、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未完成“兩證整合”的還須持《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以上(含縣級,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照財稅〔2019〕22號文件的規定,核實其是否享受過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溫馨提示
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以前年度已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前年度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可按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2.《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 教育部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
3.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滬財發〔201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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