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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建筑業一般納稅人是否只有4月30號前的老項目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新項目必須是一般計稅?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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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稅務報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一般納稅人的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筑工程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不僅限于老項目,新項目同樣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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