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九、關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稅?
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征收房產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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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之前多預繳的稅款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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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股權退出的三個財稅籌劃思路
2018年與B房地產公司簽署了合作開發協議,約定A公司以評估作價10000萬元投資入股,建設一家100%控制的校辦企業,并以80畝科教用地出資,建設完成后,B公司以貨幣增資的方式持有C公司60%的股權,并承諾為后續開發提供資金, 股權退出,財稅籌劃[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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