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辦理的要求
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具體分為I類、II類和III類。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最新發布的《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許可和備案,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若企業還需要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則還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辦理[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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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哪些特定事項的捐贈支出可以據實全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目標脫貧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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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是怎樣的?預繳享受還是匯算清繳享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文件規定:“一、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加計扣除,納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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