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合計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應如何填寫申報表?
解答: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二、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如何規定?
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三、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代開發票適用的增值稅征收率是多少?
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四、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是否可以憑記賬聯復印件作為抵扣憑證?
解答: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五、納稅人開具房屋租賃發票備注欄是否應備注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解答: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六、哪些情況無需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解答: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七、納稅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未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如何處理?
解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 (試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7號)
八、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應于何時進行納稅申報?
解答: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
九、一般納稅人企業是否可以申請簡易注銷?
解答:在《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工商企注字〔2016〕25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號)基礎上,將簡易注銷登記的適用范圍拓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下同)。市場主體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不應存在未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等債權債務。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相關涉稅情況,對經查詢系統顯示為以下情形的納稅人,稅務部門不提出異議:一是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二是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沒領用過發票(含代開發票)、沒有欠稅和沒有其他未辦結事項的納稅人,三是查詢時已辦結繳銷發票、結清應納稅款等清稅手續的納稅人。
文件依據:《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簡易注銷登記便捷中小微企業市場退出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45號)
十、電子普通發票上沒有發票專用章是什么原因?
解答: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十一、普通發票的發票聯丟失應該如何處理?
解答: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納稅人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十二、空白發票丟失怎么辦?
解答: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十三、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時,應納稅額為1元以下,是否還需要繳納?
解答: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 )
十四、安徽省納稅人如何查驗收到的全面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
解答: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驗全電發票信息。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十五、如何領用發票?
解答:納稅人在發票票種核定的范圍(發票的種類、領用數量、開票限額)內領用發票。
辦理材料: 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查驗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金稅盤(稅控盤) 通過網上領用可不攜帶相關設備
2.領用稅控收款機發票: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辦理地點: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 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 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 欄目查詢。
十六、如何辦理實名采集?
解答:實名采集可以通過皖稅通APP或者“安徽辦稅服務廳”微信小程序辦理。皖稅通-更多-最下方實名采集的模塊,納稅人可以直接通過APP進行實名采集,不用到大廳辦理。(安徽稅務小程序)法人或者財務負責人在手機上用微信搜索小程序“安徽稅務”,點擊“我的實名”添加辦稅人員信息即可。被邀請的人員可在該小程序中進行實名采集,或者直接通過稅務大廳辦理實名采集。
十七、個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解答:符合代開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不能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資料如下:
《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3 份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 份 (原件查驗后退回)
2.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
照 (原件查驗后退回);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 份 (原件查驗后退回)
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 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十八、電子稅務局中提示有違法違章記錄,如何處理?
解答:納稅人可以在【我要查詢--違法違章信息查詢】中查詢違法違章記錄,日期建議從納稅人開業時開始查詢。
1、僅有逾期未申報的違法違章信息時,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逾期申報簡易處罰。點擊【逾期申報】模塊,選擇所屬期起止,點擊查詢,系統展示逾期未申報的稅種列表,點擊未申報稅種對應的“申報”按鈕,后臺查詢納稅人是否存在逾期未申報的違法違章記錄。①若所有違法違章信息均在責令限改期內,則可以繼續進行逾期申報,申報完成后,點擊【違法違章處理申請】按鈕或在【我的待辦】點擊跳轉逾期申報界面辦理違法違章處理申請,申請完成后,等待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處理。②若存在已超過責令限改期限的違法違章信息,則無法進行逾期申報,需先提交【違法違章處理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到申請后,審核決定是否進行處罰,納稅人可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模塊進行結果查詢,如有處罰信息,納稅人可在【簡易行政處罰】模塊查看處理,如滿足不予處罰條件,納稅人可在【我的待辦】查看告知書。待處罰完成后,可進行逾期申報。
2、存在其他類型的違法違章信息時,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處理。
十九、企業戶登錄電子稅務局的模式是否有變化?
解答:2023年2月27日起,在“企業戶登錄”下,啟用辦稅人短信驗證和掃碼驗證兩種模式,關閉原有辦稅人員密碼登錄方式,同時啟用“一人一號”身份驗證模式。
二十、企業戶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如何打印完稅證明?
解答: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在上方搜索欄輸入“完稅”或是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稅收完稅(費)證明開具(文書式)/稅收完稅證明開具(表格式)】,在這個界面可以進行查詢及打印,稅收完稅證明均有稅務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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