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取得境內股息、分紅的稅收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同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規解讀,稅收處理[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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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多措并舉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近年來,我國稅收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范性、便捷性、精準性不斷提升。為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稅收改革,納稅調整,優化稅收環境,營商環境[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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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條例
根據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北京市,個體經濟[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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