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是一家外貿企業,三個月前出口的一批貨物已經辦理退稅,現在因質量問題退回來了,應該如何處理?
2024-03-15
7
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現行規定,貴公司出口貨物發生退運,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需要補繳已退稅款。隨后貴公司可憑該證明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運手續。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第四條。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40315104150844.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