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以下簡稱財稅6號公告)和《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號,以下簡稱91號公告)的規定,延長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為便于研發機構辦理國產設備退稅,我們修訂發布了《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研發機構,退稅管理,[詳情]
2021/8/4
39
這筆3000萬元的增值稅退稅款,如何處理最節稅
如何科學合理使用增值稅退稅款,對繳納企業所得稅有著直接的影響。財稅〔2012〕27號文件規定“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為企業留下了選擇余地,從而提供了企業 增值稅,節稅[詳情]
2021/6/7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