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程序如何操作?
1、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納稅調整項目表、減免項目表、聯營企業分利、股息收入納稅表等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
2、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并審核所報送材料
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后,經審核其名稱、電話、地址、銀行帳號等基本資料后,若發現應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有變化的,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如變更內容屬其他部門管理范圍的,則將敦促納稅人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將變更依據復印件移交主管稅務機關.
3、主動糾正申報錯誤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后,如果發現申報出現了錯誤,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后,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現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
4、結清稅款
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 匯算清繳,年度申報[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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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是什么?
根據《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1】24號)的規定:“一、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詳情]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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