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關于我市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與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關于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更好地為社會組織辦實事 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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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稅改革即問即答
一、請問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否只有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允許加計抵減?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增值稅,深化增值稅改革[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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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 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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