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追溯調整問題解析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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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等有關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號)有關要求 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詳情]
20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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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怎么做賬
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小規模納稅人。但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已經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話,就作為普通發票用來入帳就可以了,將抵扣聯和發票聯一起入作為備查,不能進行抵扣,這是為了以防對方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發現或被查出開錯發票,到時會到你處調查用。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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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第二批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3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持續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第二批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現予以發布 《第二批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詳情]
202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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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車的車輛購置稅有什么優惠?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規定:“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 機動車發票,機動車購置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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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宣傳進汽博會 利企惠民辦實事
近日,長春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走進2021年第十八屆中國(長春)國際汽車博覽會,在2號展館設立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臺,為群眾進行車輛購置稅相關稅收政策宣傳,實現納稅人買車、繳稅一站全解決。 長春市[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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