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所得稅 西藏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9%(內地企業所得稅率25%) 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西藏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企業的總機構在西藏而分支機構不在,其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總機構在區外而分支機構在西藏的,該分支機構也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區國稅局緊緊抓住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賦予的特殊稅權,確定以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為優惠政策的路徑選擇,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財政政策[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據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據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繳納。企業所得稅,發票:企業所得稅[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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