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個稅減免稅額計算等相關問答
1.A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2021年第1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第2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其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和減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答:2021年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50萬元×12.5%×20%=1.25萬元;減免稅額=50萬元×25%-1.25萬元=11.25萬元。
第2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相應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那么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萬元×12.5%×20%+(150萬元-100萬元)×50%×20%=2.5萬元+5萬元=7.5萬元;減免稅額=150萬元×25%-7.5萬元=30萬元。 企業所得稅,個稅減免[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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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各區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稅總辦發〔2021〕23號)要求,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具體措施,現就貫徹落實《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小微企業,減稅降費[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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